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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取消新能源汽车5年内不能过户转让的限制

来源:  2021-04-15 09:56:40

今年3月,有新能源汽车车主通过电话反映,因江苏省曾有规定领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的车辆5年内禁止进行转让过户,给自己更换新车造成了不便。这一情况引起了省工信厅的高度重视,把消除新能源汽车转让过户障碍列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民解难题的重点工作之一。


据省工信厅产业转型升级处(省汽车工业办公室)处长熊斌谦介绍,为杜绝新能源汽车在江苏省内上牌拿补贴后,再大规模转到外地使用的情况。省工信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的《2015年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享受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的新能源汽车注册地限于本省范围内,且5年内不得转让、过户”。但是政策的初衷并不是为了限制消费者转让车辆,而是为了保证省级财政资金真正补给本省消费者,促进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健康有序开展。目前,政策的目标已经达到,同时根据国家要求已经取消了新能源汽车的地方补贴政策(公交车、燃料电池汽车除外),因此相关政策需要作出调整。


抱着尽快、一次性解决同类问题的态度,省工信厅迅速会同省财政厅进行了专题研究,并调研走访了省内部分新能源汽车企业、二手车主要经销商和车友会,了解新能源汽车转让过程中存在的瓶颈问题。经过综合研究,两部门于4月初印发了《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限制转让过户政策的通知》,取消了新能源汽车5年内不能过户转让的限制。涉及的具体政策调整为:对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不再执行5年内不得转让的限制政策,可自行过户转让;对于2017年及以后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要求省内各设区市清理相关限制转让过户的政策。


熊斌谦表示:“取消过户限制,落实了中央以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为主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为新能源二手车交易打开了‘绿灯’,不仅解决了新能源汽车消费者的一块‘心病’,也有利于促进我省新能源汽车消费。”


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着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从一个电话到完善一项政策,省工信厅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与“为群众办实事”紧密结合起来,把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践行到了实际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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