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促进道路交通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和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自动驾驶基础理论研究取得积极进展,道路基础设施智能化、车路协同等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和测试验证取得重要突破;出台一批自动驾驶方面的基础性、关键性标准;建成一批国家级自动驾驶测试基地和先导应用示范工程,在部分场景实现规模化应用,推动自动驾驶技术产业化落地。
在主要任务项中,指导意见一是强调了加强自动驾驶技术的研发。其中,包括加快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完善测试评价方法和测试技术体系、研究混行交通监测和管控方法、持续推进行业科研能力建设等事项。二是强调了提升道路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其中,包括加强基础设施智能化发展规划研究、有序推进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等。三是强调了推动自动驾驶技术试点和示范应用。其中,包括支持开展自动驾驶载货运输服务、稳步推动自动驾驶客运出行服务、鼓励自动驾驶新业态发展。四是强调了健全适应自动驾驶的支撑体系。其中,包括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加快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持续推进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等。
笔者注意到,此次交通运输部的指导意见重点提出了三个大方面的自动驾驶技术应用场景:
一是自动驾驶载货运输方面。指导意见鼓励在港口、机场、物流场站、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工地等环境相对封闭的区域及邮政快递末端配送等场景,结合生产作业需求,开展自动驾驶载货示范应用。
二是自动驾驶客运出行方面。指导意见强调稳步推进辅助驾驶技术在城市公交、道路客运中的应用;支持在封闭式快速公交系统、产业园区等区域探索开展自动驾驶公交通勤出行示范应用。
三是鼓励自动驾驶新业态发展。指导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自动驾驶车辆共享、摆渡接驳、智能泊车等试运行及商业运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