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自动驾驶等技术的发展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不断深入。2021年全国两会上,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关于发展智能网联车的建议和提案,涉及地区产业规划、技术创新、数据安全等诸方面。去年,他们的声音陆续得到了回复。
加快自动驾驶汽车相关标准建设、探索自动驾驶商业模式、推动车联网安全标准研制、推动数据共享、结果互认……2022年两会将至,南都记者梳理了工信部对于这些建议和提案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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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加快自动驾驶商用和智能交通普及
在自动驾驶方面,全国政协委员、百度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彦宏在去年两会提交《关于加快自动驾驶商用和智能交通普及,让老百姓出行更绿色便捷,实现碳达峰目标的提案》,具体建议包括: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大政策创新的力度,为自动驾驶规模化商用开辟合法化路径;建立由各级政府、产业界和学术界共同参与的自动驾驶规模化商用推进机制;加速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进程,广泛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技术,构建低碳、高效、便捷的交通系统;鼓励企业加大自动驾驶汽车及关键软硬零部件研发创新,促进自动驾驶汽车普及。对于这些建议,工信部复函表示赞同并一一做了回应。
答复函写道:“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汽车产业与信息通信、能源、交通等领域加快融合,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成为发展潮流和趋势,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汽车生产使用方式正在发生颠覆性变革,产品形态由单纯交通工具向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的移动储能单元和数据中心扩展,应用场景丰富,市场潜力巨大。”
工信部表示,正加快自动驾驶汽车相关标准建设,研究制定自动驾驶汽车相关产品安全审核和管理办法。截至2021年8月,已先后开展50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工作,同时,加强国际标准法规的制定与协调,已联合欧美日等提出自动驾驶法规框架,支持联合国发布自动车道保持系统(ALKS)、信息安全、软件升级等技术法规。研究编制《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提出车联网卡实名制、软件代码备案、数据本地化存储及数据跨境传输报备、网络安全等方面安全要求。
针对自动驾驶规模化商用的建议,工信部回复,在强化战略谋划和协同机制的同时,开展道路测试和试点示范。联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全国26个省(市)出台管理细则,开放3200多公里测试道路;长沙、上海、北京等地开展自动驾驶出租车(Robotaxi)、无人集卡载人载物示范应用。北京、河北等地加大工作力度,支持测试示范企业采取多种收费方式,探索可行商业模式。
答复函肯定了加速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进程,广泛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技术,构建低碳、高效、便捷的交通系统。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工信部联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在全国建设16家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区,大力支持建设部署路侧设备、通信基站等基础设施;选择国内重点高速公路开展车联网部署,推动G2京沪高速的C-V2X基础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支持江苏无锡、天津西青、湖南长沙、重庆两江新区创建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三是开展试点示范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我部于2021年启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工作,推动智能化基础设施、新型网络设施、“车城网”平台建设、标准制度完善等,目前已确定北京、上海等6个城市为第一批试点城市。
最后,关于李彦宏提的“以资金补贴的方式鼓励企业加大自动驾驶汽车及关键软硬零部件研发创新,促进自动驾驶汽车普及”建议,工信部表示,已经从搭建协同攻关平台和加强技术创新两方面开展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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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法规和行业标准,加强对智能汽车数据监管
智能网联车的数据安全问题也受到代表委员关注。
去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信息安全行业协会名誉会长谈剑锋等8委员提交《关于加强对智能汽车数据安全监管 保障智能汽车产业安全健康发展的提案》,建议由网信办牵头工信部,尽快完善和落实智能汽车软件供应链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产业安全、健康稳定发展。8月,工信部就这一提案做出答复,并介绍了近年来我国在车联网安全监管方面开展的一系列工作。
答复函介绍,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明确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为强化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另外,中央网信办联合工信部等部门制定《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规范境内采集汽车相关数据类型、范围以及数据存储、向境外提供等处理活动,提高数据保护要求。2021年8月,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并研究制定《关于加强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智能网联汽车软件安全、数据安全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行业标准制定方面,工信部积极推动车联网安全标准研制,推动《汽车整车信息安全技术要求》《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发布《车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安全防护技术要求》《基于公众电信网的联网汽车安全技术要求》等行业标准,对车联网基础设施安全、平台安全、服务安全、应用程序安全等提出了技术规范。发布《车联网信息服务 数据安全技术要求》《车联网信息服务 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要求》等行业标准,规定了车联网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分类方法,针对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共享等关键环节,提出了分级保护的规范要求。
南都记者注意到,除上述两份答复函外,工信部在2021年7、8月间多次回复关于智能网联车的两会建议和提案。
例如,在回复全国人大代表、奇瑞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尹同跃的《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测试准入互认以及加快推进C-V2X技术应用的建议》答复函中,工信部表示下一步将支持行业机构和企业在更大范围内进行道路测试,开展多种场景下的示范应用,进一步推动数据共享、结果互认,鼓励探索商业化发展模式,加快产业化进程。据了解,2021年7月30日,《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发布,明确在一个地方通过检测后进行异地测试时对于通用项目不需重复检测。对于使用统一的C-V2X通讯技术和标准的建议,工信部将继续推进智能联网汽车测试示范区和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建设,推动使用统一的C-V2X技术标准。
在回复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董事长曾庆洪的《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建议》答复函中,工信部表示将始终坚持“单车智能+网联赋能”的发展战略,坚持智能化网联化同步推进战略,推动我国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