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江西南昌市政府印发《南昌市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19-2020)》(以下简称《措施》),文件指出将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新能源汽车企业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600万元。
《措施》在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发展方面,一是积极发展壮大龙头企业。支持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动力电池、车用驱动电机、电控等“三电”关键零部件系统生产企业做大做强,对企业新能源汽车业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以第三方财务报告为准)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二是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协作配套。南昌市内动力电池、车用驱动电机、电控等“三电”关键零部件系统生产企业与市内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形成稳定配套,且合作双方为非关联企业,按照年度实际采购金额,给予一定补助。年度实际采购金额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合作双方各给予配套奖励120万元;年度实际采购金额达到1亿元及以上,合作双方各给予配套奖励300万元。
三是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加速产品迭代。对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安全技术条件,且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新能源汽车新车型(含上一年度未获得该项奖励并上公告目录车型),按年度车辆销售数量,给予一定的奖励,单一车型奖励不累加。
新能源乘用车单一车型,年销售量超过(含)1000辆,给予奖励160万元;年销售量超过(含)2000辆,给予奖励320万元;年销售量超过(含)5000辆,给予奖励640万元。
新能源客车、货车及专用车单一车型,年销售量超过(含)50辆,给予奖励160万元;年销售量超过(含)100辆,给予奖励320万元。
另外,《措施》在支持新能源汽车产品研发、鼓励新能源汽车使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使用环境等方面共提出了13项举措。
(来源:第一电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