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其中明确提出2020年内新增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配置额度3.5万个,全部以摇号方式配置,每月具体指标配置额度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统筹安排。
比较有新意的是,此次天津市启动推行小客车区域指标,居住地在天津本市的人员在本市购置小客车(不含面包车)可直接申领小客车区域指标。通过该类指标登记的车辆,不产生更新指标。上述车辆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工作日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两个时段,禁止在外环线以内区域(不含外环线)行驶。
新能源汽车方面,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继续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居住地在天津本市的人员或注册地在天津本市的单位在本市新购置新能源小客车,给予每辆车2000元汽车充电消费券,全市不超过30000辆。
此外,为增加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方便度,此次天津还有推动汽车配套设施建设的措施。除了落实天津市新建小区充电设施配建标准,推动老旧小区建设公共充电桩外,天津市还制定了三年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目标:即新建各类充电桩不少于1.5万台,2020年内新增公共充电桩4000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