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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充电“大法”,为全国树立标杆

来源:  2020-04-02 17:23:43

    近日,上海出台《上海市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有序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目的是进一步规范上海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促进设施互联互通优化布局,提升智能有序充电管理水平。


上海发改委 

    笔者注意到,在《办法》中,从接入上海市级平台的数据状态、数据分类、接入要求、数据核对、数据分析、信息变更等互联互通要求方面都有比较细致的说明。

    同时,在促进电力削峰填谷提升居民区安全、可靠、便捷充电水平方面,《办法》也对智能有序充电的相关管理以及充电站点、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的接入考核等提出要求。

    在配套政策(补贴政策)方面,《办法》对充电站点按星级予以补贴,“一星”及以上的充电站点可享受度电基本补贴,“二星”及以上的充电站点可享受度电星级补贴,补贴电量不超过补贴电量上限标准。

    其中,2020年的具体补贴标准为:公用充电桩,“一星”按0.2/千瓦时补贴,“二星”按0.5/千瓦时补贴,“三星”按0.8/千瓦时补贴,但补贴上限电量为1000千瓦时/千瓦·年;专用充电桩和换电设施,“一星”按0.1/千瓦时补贴,“二星”按0.2/千瓦时补贴,“三星”按0.3/千瓦时补贴,补贴上限电量为2000千瓦时/千瓦·年。


充电场景2 

    此外,《办法》对居民自用(专用)充电桩也提出相应补贴方法:

    一是支持在居民区建设智能充电桩。鼓励居民区已有充电桩通过加装能源路由器等方式进行智能化改造,并按每桩200元标准给予财政补贴。

    二是支持自(专)用充电桩共享改造。对支持自(专)用桩共享改造的物业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500/桩。

    三是支持自(专)用充电桩共享运营。纳入目录管理的平台企业运营管理的自(专)用充电桩,其对外提供公共服务的共享电量可享受运营补贴,补贴电量以上海市级平台订单数据为准,补贴标准按专用充电设施执行。

    《办法》还涉及了充电桩示范小区建设、电动出租车充电支持等政策。

    总体来看,上海市出台的这一《办法》充分考量到国家充电设施扶持政策导向做出新的调整意在从支持使用环节充电停车位一体建设破解充电桩进小区难题等几个方面,有针对性地解决“找好桩难”、“进老小区难”、“充电安全监管难的“三难”问题,是目前为止国内细则与措施最为详尽、对个人充电政策涉及最多的地方管理条例,值得国内其他地方效仿。

 

    (作者:本网记者 赵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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